各科室、部門:
根據四川省中醫(yī)藥管理局轉發(fā)的《四川省人才辦關于申領2018年度高層次人才崗位激勵資金的通知》(川人才辦〔2018〕74號)文件要求和安排,經研究,我院現(xiàn)啟動此項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對象
主要包括在四川省行政區(qū)域全職工作、屬于相關管理期內的三類人才:
第一類:
(一)中國科學院、中國工程院院士(含外籍院士),發(fā)達國家相同層次的院士;
(二)國家自然科學獎、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第一主研人員(2014年1月以來所獲獎項);
(三)國家“千人計劃”頂尖人才與創(chuàng)新團隊項目入選者,國家“萬人計劃”杰出人才入選者。
第二類:
(一)國家自然科學獎、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三名,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(2014年1月以來所獲獎項);
(二)國家“千人計劃”“萬人計劃”其他入選者;
(三)全國杰出專業(yè)技術人才獲得者、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、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、“長江學者”獎勵計劃特聘教授;
(四)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、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、技術創(chuàng)新引導專項(基金)、基地和人才專項等五類科技計劃重大項目主持人,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主持人(含項目管理期內的原“863”項目首席專家、“973”項目首席科學家)
(五)國內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機構和企業(yè)中相當于本層次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層次專業(yè)人才。
第三類:
(一)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獲得者主持人(2014年1月以來所獲獎項)
(二)省部級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(含省“千人計劃”和原“百人計劃”入選者);
(三)建設期內的國家重點(工程)實驗室、國家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主要負責人;
(四)管理期內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主持人;
(五)管理期內的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、省有突出貢獻的優(yōu)秀專家,以及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、全國技術能手及其他相當于本層次的高層次人才。
二、發(fā)放標準
(一)對符合上述條件的三類人才,經審核批準后,按以下標準發(fā)放崗位激勵資金:
1.第一類人才為每人每月2000元;
2.第二類人才為每人每月1500元;
3.第三類人才為每人每月1000元。
(二)崗位激勵資金按月計算(以實際在崗時間為準),一次性集中發(fā)放。
(三)符合上述條件的柔性引進人才,其崗位激勵資金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協(xié)商確定、自行發(fā)放。
三、發(fā)放原則
崗位激勵資金按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復享受的原則發(fā)放。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屬于此次申領范圍:
(一)兩院院士、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。其中,已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領取津貼的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中,如有更高層次稱號的,請單獨申報差額部分;
(二)已離退休、逝世、自動離職、調往省外單位工作,以及被取消稱號的;
(三)所依托或入選的計劃、工程、項目及獎項、榮譽稱號獲得者,超出建設周期或管理周期的;
(四)嚴重違反職業(yè)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;
(五)受到開除黨籍、行政職務處分,或受到刑事處罰的。
四、發(fā)放程序
(一)逐級申報。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,填寫《2018年度崗位激勵資金申領表》(附件1),如有2017年度符合條件人員漏報,請申報人員提交書面申請,并填寫《2017年度崗位激勵資金漏報人員補領申請表》(附件2)。教編的老師由學校報送至省教育廳,衛(wèi)編的老師由醫(yī)院報送至省中管局。申報時請?zhí)峁┧@最高獎勵或榮譽稱號的證書(文件)原件及復印件。
(二)審核確認。省人才辦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申報人選進行審核后,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反饋給單位。
(三)發(fā)放資金。填報信息經確認后,由省人才辦將崗位激勵資金分頭撥付至單位,委托單位代為發(fā)放給符合條件的人員。
五、有關要求
請符合條件的專家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附件,并于2018年7月6日12:00前將填寫好的《申領表》紙質版報組織人事部708辦公室,同時,將電子版發(fā)送到[email protected],逾期報送,后果自負。
六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 系 人:周瑩瑩
聯(lián)系電話:028-87783146(小號3328)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2018年度崗位激勵資金申領表
2.2017年度崗位激勵資金漏報人員補領申請表
組織人事部
2018年7月3日